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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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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山东省农业信息中心 时间: 2016-12-1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农产品(含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大力培育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动力、拓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空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制订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普及应用,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农产品的一种新型流通业态得到迅猛发展,在扩内需促消费、引导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和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在成长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据初步调查统计,到2015年,我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近8300家,占全省总数的90.1%,农民专业合作社8.2万余家,占全省总数的64.7%,家庭农场6897家,占全省总数的18.2%,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400亿元规模,带动农民就业130余万人。同时,我省具有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丰厚物质基础,粮棉油、瓜菜、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各具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的农产品也极其丰富,品质优良,深受消费者欢迎。 

  二、发展趋势 

  从全国及我省农产品电商发展实际来看,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全面深入实施,为发展农产品电商提供了新的机遇。 

  (一)农产品电商的普及率和应用水平将得到不断提升,逐步形成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的发展态势,并随着移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促进农产品电商进入一个精准营销新阶段。 

  (二)农产品电商的发展环境、支撑能力将得到不断改善和增强,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确立。 

  (三)品牌农产品尤其是“三品一标”产品将在农产品电商中成为主角,且“三品一标”农产品电商规范有序发展将成为倒逼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有效手段。 

  (四)农产品电商的个性化、专业化、区域化、移动化趋势将更加显著,本地化生鲜平台将成为农产品电商发展的重要方向。 

  (五)农产品电商带动就业能力将持续提高,成为促进返乡大学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经纪人等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 

  (六)我省农产品生产总量、出口总量全国领先,农产品品类结构完整,本地市场消化容量尚有很大空间,农产品电子商务提质增量、模式创新的发展潜力巨大。 

  三、差距与不足 

  我省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就总体规模而言,与我省农业大省的地位难以匹配,农产品卖出量小于买入量,逆差明显,且与浙江、广东等先进省份相比,无论在政策引导上,还是扶持措施上,都存在不小的差距。同时,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基础保障相对薄弱,多级联动的公共服务体系尚未有效形成。一是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低。农产品生产、质量、流通等标准体系不健全,致使农产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出现无标可依或有标不依的情况。大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品牌意识淡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高,很难适应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化竞争、标准化配送的要求。二是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一方面,农产品特别是生鲜农产品本身的特性,在物流过程中对包装、装卸、运输、仓储有特定的要求,而目前我省在这个环节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冷链物流能力不够,导致配送的农产品特别是生鲜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城乡物流配送网点覆盖面不够,现有物流也由于技术手段、运行模式的制约,存在时效性差、价格高的问题,导致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不畅通。三是市场主体电商业务开展不均衡。农产品销售份额在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中占比较低,其中发生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销售相比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又存在巨大差距,全面发展态势远未形成。四是示范带动缺乏。我省缺少具有知名度、影响力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且对现有经营业绩较好的区域、企业宣传推广力度不足,无法产生有力的示范带动效应。五是政策、资金、人才支撑不足。尤其在交易平台、在线支付、物流配送、数据统计利用、公共服务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要素方面,缺少政策和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人才短缺,缺少农产品网货化、网销化的必要人才,且大多数农产品电商主体对电子商务运作模式、经营技巧、管理手段缺乏深入了解,产品定位不适应,应用能力不强。 

  四、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导向,以“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引领,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和专业化物流为重点,依托我省农业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着力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为我省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发展动力和空间。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普及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平台、物流等农产品电商基础支撑条件明显改善,对促进农产品流通、繁荣农村经济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750亿元。到2020年,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培育树立一批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影响力广泛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000亿元。 

  五、实施途径 

  (一)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基础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应用,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信息基础条件。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拓展服务辐射范围,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支撑。 

  重点工程1——农村信息化基础提升工程:积极推动通信运营商加快农村宽带普及,进一步落实宽带提速降费,扩大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在农村的覆盖面,促进信息服务网络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户延伸,努力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建设好村级信息服务站,接通信息从乡村到农户的“最后一公里”。到2018年,全省农村家庭90%以上具备100兆比特每秒接入服务能力,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60%;到2020年,全省农村家庭普遍具备100兆比特每秒接入服务能力,部分发达行政村具备1000兆比特每秒接入服务能力,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农业厅、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重点工程2——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资源整合、有效共享和服务支撑为目标,完善山东省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完整、统一协调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生态圈。建设山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与输出门户;支持各市建立与省级平台联动,具有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和向下支撑、输出能力的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并根据实际需求建立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下服务中心;支持各县、乡、村建设线下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并鼓励有条件的县、乡依托省、市平台建立本地化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到2018年,山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营,10个市建成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全省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站)覆盖率分别达到80%70%60%;到2020年,17市全部建成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全省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站)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80%。(省农业厅、商务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财政厅等负责) 

  (二)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以问题突出的“菜篮子”产品、优势特色产品为切入点,尽快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相应标准,加大应用实施力度,建立起既符合我省实际又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业生产标准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制定和应用。 

  重点工程3——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等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控制、等级评定、产品包装等标准,鼓励支持物流配送企业制定适应农产品电子商务储运需求的包装定制、操作规范等标准,推动全省名优特农产品网货化。到2018年,相关标准基本制定完成,实现全省“三品一标”农产品具备相应标准;到2020年,初步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省商务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重点工程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推进工程:构建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业务模式、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接口规范、统一查询途径的“五统一”要求,确保三级平台主要监管追溯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各环节可追溯,为农产品电商流通提供质量追溯保障。2016年,建成省级监管平台;到2018年,建立80个县级监管追溯平台并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到2020年,建立全覆盖县级监管追溯平台并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财政厅等负责) 

  (三)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化建设。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建立山东农产品品牌目录。积极引导各地政府、行业协会和农产品电商企业树立电商品牌观念,打造农产品电商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传播手段,加大我省农产品品牌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着力提升各类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 

  重点工程5——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打造山东省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规范“三品一标”包装标识;研究制定山东农产品品牌目录配套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办法,对列入目录的品牌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准入、退出和奖励机制;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2016年,完成山东省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设计和相关注册;到2018年,培育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30个,企业产品品牌300个;到2020年,培育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50个,企业产品品牌500个。(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重点工程6——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推广工程:加大山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的培育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实行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网络舆情实时监测,及时处理、化解舆情危机;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评选活动,对优秀品牌区域、品牌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和示范推广。到2020年,评选树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区域电商品牌10个,企业电商品牌20个。(省商务厅、农业厅、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四)加快培育农产品电商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网络分销业务,推动农产品网上大宗商品交易、网上批发、产销对接等业务,支持综合性农产品大市场建设网上交易平台,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鼓励发展区域性农产品专业电商平台。 

  重点工程7——农产品电商市场主体组织化提升工程:依托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开展适应于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产品网货生产、加工;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网商经纪人、电商能人、专业协会、地方电商平台等构建电子商务产业链,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生产、收购、包装、仓储、网销、物流等不同环节。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网货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山东省主要优势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基本形成,带动参与产业链农村居民收入显著提升。(省商务厅、农业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重点工程8——区域性农产品电商平台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山东省本地消费市场规模优势,鼓励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品牌农产品、特色农产品、鲜活农产品线上销售,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拓展销售区域,力争向全国性平台发展。到2018年,培育面向省内消费市场的区域性农产品电商平台30个;到2020年,培育面向省内消费市场的区域性农产品电商平台50个,其中10个具有全国性服务能力和影响力。(省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加快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渠道。加强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合作,支持其开发农产品市场;鼓励支持农产品网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验式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探索本地化生鲜农产品电商的发展模式。 

  重点工程9——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支撑工程:建设山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按照符合电子商务要求的规则、方式,重点对品牌农产品进行全方位信息数字化采集和网货化包装;利用平台搭建网络分销枢纽,对关注热度、销售趋势等数据进行长期、实时的监测、统计、分析,为山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管理和优化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到2018年,山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建成并上线运营;到2020年,平台成为山东省最重要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分销枢纽,形成全面、有效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大数据积累。(省农业厅、商务厅、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重点工程10——农产品电子商务渠道培育与整合工程: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助电商平台开设专区、专柜,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下体验馆,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支持农产品电商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推动跨境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村居民、返乡大学生等依托地方特色农产品开办网店,实现创业创收;积极对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企业适当降低农产品电子商务门槛。到2018年,培育线上线下相结合农产品电商企业100家,农产品专营网店1万家;到2020年,培育线上线下相结合农产品电商企业200家,农产品专营网店2万家。(省商务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重点工程11——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工程:积极发挥牵线搭桥的作用,组织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对接。通过资源和信息的汇集,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与农产品电商企业的有效衔接,引导农产品上线销售。到2018年,完成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和50%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电商平台对接;到2020年,完成80%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电商平台对接。(省商务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六)加快专业化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以信息技术为中心,以储运和包装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农业物流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城乡共同配送,解决农产品物流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重点工程12——冷链物流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实施农产品冷链设施示范项目,重点在蔬菜、果品主产区建设预冷库、冷藏库等保鲜设施;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化冷链物流公司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产地预冷库和冷藏库;引导支持专业化冷链物流公司在城市及郊区建立农产品低温配送中心。到2020年,上下游有效衔接的全程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基本建成,全省农产品冷链流通率大幅提升,冷链流通腐损率大幅下降,冷链运输能力达到3000万吨,新增冷藏库库容150万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重点工程13——城乡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工程:整合第三 

  方物流资源,推动农村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快递网点到村覆盖,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鼓励快递企业针对农产品寄递升级前端和末端服务能力,优化技术手段和运行模式;推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农产品储存、中转能力提升;加快城市社区生鲜智能服务站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社区设置生鲜智能便民冷藏柜,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公共冷藏柜向居民社区的全覆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销环境,提高运输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到2018年,实现快递网点对50%以上行政村的覆盖,30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具备农产品存储、中转能力;到2020年,实现快递网点对80%以上行政村的覆盖,50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具备农产品存储、中转能力。(省商务厅、邮政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海洋与渔业厅、财政厅等负责) 

  (七)培育推广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典型。培育树立一批模式先进、可复制性强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切实发挥其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全面发展。 

  重点工程14——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推广工程: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重点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县域给予扶持和推广;面向推动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传统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示范评选认定并给予扶持奖励。到2018年,创建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的示范县10个,评选认定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0家;到2020年,创建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的示范县30个,评选认定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0家。(省商务厅、农业厅、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八)加快农产品电商人才体系建设。坚持人才先行,培育与引进并重,加强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储备与支撑,建立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体系。 

  重点工程15——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工程: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训项目,重点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相关人员以及有志在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农产品网上经营策略和技巧培训;充分发挥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作用,面向家庭农场和种养专业大户以及农户等基层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及电子商务化产品质量控制、销售模式等方面的普及培训,提升其应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到2018年,通过各种形式培训电子商务人才2万人次;到2020年,通过各种形式培训电子商务人才5万人次。(省商务厅、农业厅、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重点工程16——农产品电子商务智力支持工程:针对农产品电商的不同环节,邀请相关知名专家,组织成立山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对全省各地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给予指导、规划等智力支持。到2017年,山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成立,成员不少于7人;到2020年,专家委员会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指导有力,成效显著。(省商务厅、农业厅等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细化政策措施,利用当地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职能,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加强沟通配合,完善协同机制,形成推动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合力。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科研院所和专家队伍等在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中的积极作用。(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负责) 

  (二)强化数据统计。以建立健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重点农产品电子商务数据库为基础,逐步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建立统计数据库、经营主体数据库以及典型企业库,并结合农业大数据的运用,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监测、分析和评价,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省商务厅、农业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三)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农产品电商示范、信息进村入户、品牌培育、人才培训及公益类建设项目;完善农产品电商发展的用地、用水、用电、财税、投资、金融等政策;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加快引进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中高端人才;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电子商务投融资渠道,加强财政支持对社会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形成政府引导性投入与社会资本投入互补的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对农产品电子商务自主创新和创业的资本支持。(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负责) 

  (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对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农产品保鲜、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推广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动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交易环节;健全农产品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提高农产品电商信任度;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确保网上支付安全,保障用户信息和资源信息安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相关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负责) 

编辑: 韩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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