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微山县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微腐败问题,力促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推动建成“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强化便民服务和执纪问责,构建起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网络监督互融互通良性格局。
夯实责任,多管齐下助运行。县委、县纪委部署推动“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工作,各镇街普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做好辖区内监督平台工作。开通微山县“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网站,全县561个村(社区)均设置了单独页面,根据确定的36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委员审查后予以上报;镇街有关职能站所办对上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后录入平台,村民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查看监督。
监督检查,从严问责促规范。充分发挥县、乡纪委和村级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强化“贴身”监督。通过督促村“两委”按时上报有关数据信息、协助对上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等方式履行监督责任,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告上级纪委。平台建成后,共审核相关资料10万余份,对1500个问题提出质询,有效防控了数据造假等廉政风险。加强履职情况再监督、再检查,及时对乡镇纪委和村级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以案释纪,警示教育促廉洁。做好“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与监督执纪和警示教育结合文章,融于其运行监督全过程,坚持用身边的案例结合相关条例内容解读的形式说党纪划红线。在平台网站开辟了专题“曝光台”,将全县查处的村级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效果转化。
突显成效,综合利用惠民生。“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为全县561个村级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阵地和载体,监督检查更具针对性。同时,“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把监督的指挥棒交给了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把监督内容的规范交给了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把监督的主动权交给了基层群众,也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提供了对象,实现了群众监督、审计监督、党内监督的高度统一和有机结合。平台建设以来,县乡纪委共对信息审核、工作推进、群众投诉等情况开展督查74次,真正有效治理了基层微腐败,化解了信访难题。